自2024年7月10日起,武汉非由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每部电梯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增设电梯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并投入使用后,可以申请领取补贴。
非由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每部电梯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50%可以用于实施主体实际承担的电梯建设费用,其余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增设电梯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并投入使用后,可以申请领取补贴。
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增设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