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仙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0名大学生村干部,分配到14个镇、4个街道和1个旅游度假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助理。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详细选聘公告,一起看看吧!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0名大学生村干部,分配到14个镇、4个街道和1个旅游度假区,优先安排到没有大学生村干部的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助理。
(一)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可放宽至32周岁(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
2、有社会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大学生村干部离职或被辞退未满3年的;
9、现役军人;
10、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7月前毕业的人员;
1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选聘工作从2024年7月上旬启动,9月初基本结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各镇(街道、区)组织实施。
1、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安排在2024年7月11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符合条件的对象到工作意向镇(街道、区)党(工)委党建工作办公室,现场分镇(街道、区)分村定向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仙桃组工网自行下载,填写内容必须打印并清晰可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及其他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由接受报名的镇(街道、区)党(工)委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所有报名者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缴纳考试报名费用50元,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以镇(街道、区)为单位领取准考证,统一组织参加笔试考试。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和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仙桃组工网公示。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注重考察应试人员时事政治、基层党务、农村工作知识以及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辅导资料和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综合成绩在仙桃组工网公示。
4、调配
统筹考虑考生意向、镇办需求和工作需要,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位录取和调配。对调配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不服从调配的,依据空缺名额依次补录。
5、体检和考察
根据调配情况,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2)考察。市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了解其现实表现,并通过与应聘对象面谈的方式,考察其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考察结束后,经镇(街道、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6、公示和聘用
市委组织部将拟聘用对象名单在仙桃组工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岗位,镇(街道、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村工作。
1、大学生村干部待遇按照《仙桃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仙组通〔2023〕18号)执行。
2、一经录用,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大学生村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镇(街道、区)党(工)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