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随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工作,随州市人才办发布了《关于优化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机制的通知》。下面我们将详细解读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优先保障措施等。
1、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有效候选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重点联系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青”“优青”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及青年项目入选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以及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
2、B类: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省重点联系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青年拔尖人才,“楚天学者计划”教授,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主要完成人),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北工匠”获得者,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在非公企业从事企业管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领域工作、且上一年度在随个人年综合所得50万元以上的紧缺人才,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人才。
3、C类: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医疗教育等领域骨干人才,通过“公聘民用”方式和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全职引进到随州工作的紧缺人才,在本市落户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重点项目团队成员,以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含我市企业紧缺实用人才)。
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既要立足本地实际,也要充分考虑人才意愿,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做好协调服务。
(一)引进人才子女可按以下途径安排就读幼儿园
1、A类及B类人才,其子女入园可综合考虑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相应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安排就读公办幼儿园;
2、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相应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安排就读普惠性幼儿园。
(二)引进人才子女可按以下途径安排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A类及B类人才,其子女入学可综合考虑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相应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优先予以安排;
2、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其居住地(租住地),由相应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予以安排。
(三)A类、B类人才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由相应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落实。
(四)各类人才子女入读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按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1、用人单位每年7月20日前携带办理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公函和申请人的人才层次类别相关证件(原件)到其子女拟就读地县(市、区)组织部门领取并填报《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2、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负责甄别认定人才层次类别并审核盖章。其中,A类、B类人才,由市委人才办签署意见,委托引进人才子女拟就读地县(市、区)组织部门办理。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就读相应学校(幼儿园),并下达入学(园)通知。有关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办理好入园、入(转)学手续。
4、对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特殊人才(含紧缺实用人才)子女入学优惠待遇,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经市委组织部审定后,由相应县(市、区)组织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