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网上抢红包要缴税”一消息迅速占领了头条热搜,不少市民都纷纷关心起了有关抢红包和缴税纳税的那些事。不少市民表示,知道要纳税,但是抢红包都要纳税一事还是头一次听说。那么对于“抢红包”缴税还是不缴税,其官方的解答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红包缴税的依据是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中规定的征税项目而来的。关于《公告》中所提到的个人“偶然所得”其实也是需要进行交纳税费的。
1、“偶然所得”使用税率:20%
2、征税项目: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或者是奖券
一次性中奖低于1万元(包括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中奖超过1万元,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税额计算方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近几年来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网络交流也成为了企业员工和大众的普遍交流方式,许多企业会用“网络红包”进行福利的发放,其金额大小和获奖产品等更是五花八门,因此也为了规范“网络红包”的用途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对于“网络红包”是否属于“偶然所得”需要缴税有了以下规定:
企业发放的具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