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开始武汉的温度逐渐上升,现在每天基本都在35℃左右,室外温度更高,到了夏季,室外工作者其实是非常辛苦的,太阳光照很大,而且温度高又闷热。但是每年夏季国家对于符合标准的人群是有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以领取应得的高温津贴。
发放金额:12元/日
发放日期:6月-9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武汉市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以天为单位计算,而不是以月为单位计算。
1、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不得扣减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发放高温津贴的前提,一定要是当地气象预报部门公布了当天气温确实在35℃以上。
3、高温津贴可以按天数次月发放,也可以当天结算。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5、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物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应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
6、公司若拒不执行发放高温津贴,员工可向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2333热线咨询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