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电影行业的发展,近几年很多3D电影出现在人们面前,3D电影比2D电影更加真实立体,观影者可以更好地体验影片中的场景和特效的效果,佩戴3D眼镜则是观看3D电影必备的道具,但是很多电影院不免费向消费者提供眼镜,受到大家的投诉,因此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开展相关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七月开始,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武汉市内开展电影院观影3D眼镜的调查活动,针对诸多消费者反映的电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的行为做出抽检,对武汉市100家影院开展诉前“回头看”调查活动,其中有10家不免费为消费者提供3D眼镜,具体名单如下:
1、万达影城(佰港城店)
2、自由人影院(金地广场店)
3、天河影院(中南剧院店)
4、银兴国际影城(光谷时尚城店)
5、金逸影城(武汉王家湾店)
6、嘉裕国际影城(万金国际广场店)
7、橙天嘉禾影城(M+时尚购物广场店)
8、武汉新天汇影城(江汉路店)
9、横店电影城(新洲摩尔城店)
10、武汉耀莱成龙影院(八大家店)
消费者购买了影院的3D电影票,那么就应该享有观看3D电影的权益,合法使用3D眼镜也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如果影院不提供,那么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这一现象,省消费者委员会、省电影发行放映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影院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观影的服务规范》,明确规定影院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国家检验合格、符合卫生要求的3D眼镜供观影使用,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租售3D眼镜,允许消费者自带3D眼镜观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