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的10月1日起,武汉市公积金提取的政策有稍微的调整,调整后公积金可以提取的范围又扩大了,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但是加装电梯是需要提供一些材料的,具体的详情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以及加装电梯的真实及可行性,武汉市加装电梯的公积金提取,采取由建设单位(委托人)提供项目备案材料和由缴存职工提供提取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建设单位(委托人)提供项目备案材料
包括《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联合审查批准意见书》《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及增设电梯住宅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等。
2、缴存职工
提供《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备注:以上材料全部需要提供,且真实有效。
按照政策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就同一套房屋在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实际出资额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中电梯建设费用每户分摊数为准,项目完成结算后不支持“多退少补”)内提取,在《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