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武汉体育中心将举行重大体育赛事的开幕仪式,为了保障开幕式的顺利举行和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定,根据安保通用政策规定,前往武汉体育中心参加开幕式的观众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禁止和限带以下物品。所以请广大的市民朋友们主动配合,并且遵守相关的规则哦。
禁带物品是指持有人携带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被禁止带入赛会场所的物品。安保人员发现禁带物品,将根据有关法律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禁带物品包括: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仿真枪及弓弩、弹弓、管制刀具等管制器具;
(3)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安保部门批准带入的除外);
(4)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
(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限带物品是指持有人携带的虽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但违反各大型综合性国际赛会活动惯例或可能影响场所安全和秩序,被限制带入赛会场所的物品。限带物品由持有人自行处理。限带物品包括:
(1)易碎品与各类容器,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奶瓶等;
(2)各类软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及易投掷食品(如水果、鸡蛋等);
(3)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或性别歧视内容的横幅、标语、书籍和其他用于宣传的物品;
(4)除婴儿车和轮椅之外的任何辅助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平衡车、滑板;
(5)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6)乐器,包括但不限于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
(7)各类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棍棒及尖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长柄伞、尖头伞;
(8)各类体育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球棒、球、球拍、飞碟;
(9)各类超过观众坐席宽度的物品盒、箱包、手提袋等;
(10)展开尺寸大于1米×2米的旗帜、长度超过1米等;
(11)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家庭使用、小型的旗杆;手持的摄像设备除外,专业摄像设备的定义是“配有三角架的大型摄像机”。各类用于照相机、摄像机的三脚支架、独脚架或类似支撑物;
(12)影响演出、赛事进行或妨碍他人观演观赛的各类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激光装置、扩音设备、无线对讲机、无线摄像机、无线麦克风;
(13)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
(14)其他可能影响安全或违反门票协议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注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