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不少境外或外地的滞留湖北人返回武汉,部分来自各州市的市民需要向所在地申请后才能,送回家。那么申请的手续中需要什么证件,需要怎样的流程呢,下面我们就来一同看2月2日晚十堰市发布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月31日通告,为做好湖北省在外人员返鄂、省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
各县(市、区)在本辖区高速公路、国道封控点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服务、体温检测、信息录入、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省外的十堰人员返堰、省内在堰人员返汉,此两类人员可以放行。
返堰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后,由目的地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目的地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堰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证明文件。
十堰与省内各地、市、州(不含武汉)之间、十堰境内各县(市、区)之间人员暂时不得流动,待省指挥部后续发布相关通知后再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