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国务院发布通知将阶段性免征中小企业额的养老、失业以及工伤保险等3项社保费用,这样一来可以为中小企业节约很大一笔开支,现在很多企业都没有复工复产,所以背负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免征社保费用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危机。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今日(2月2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表示,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对中小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3项社保费实行免征,免征政策可一次性到6月份,湖北省可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湖北外其他省份可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3项社保费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事业单位不包括在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不超过6个月,免收滞纳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纳是五险,其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单位缴费,个人无需缴费,而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在企业免征后,个人所需缴纳社保是否也能有一定减免?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表明是否会免征,具体以实际为准。
与此同时,国务院要求对于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也要有所保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