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我们都知道,不是人工养殖的就是野生动物吗?在自然环境下生存的且为被驯化的动物都是野生动物,包括昆虫、两栖类和兽禽类。常被人们使用的野味是有肉的禽类。下面我们来看都有哪些动物。
野味指非人工饲养,却用来做食物的野生动植物。
野生动物指野外无人为干扰环境下生存的动物,广义上是未被驯化的动物,范围涵盖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以及软体动物和昆虫类。在野味市场中常出现的,多为兽类、鸟类动物。
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它们大量被人类被捕获,成为珍贵、濒危的动物,同时有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
第一类:无证野味
1、野猪、野兔、狍子、竹鼠、狗獾、老鼠、黄麂/麂子、果子狸、猪獾、旱獭等。
2、麻雀(各类小型林鸟)、野鸡、野鸭、猫头鹰、夜鹭、白胸苦恶鸟、燕雀、斑鸠、大雁、禾花雀、老鹰、白鹭、白腰朱顶雀、云雀、竹鸡等。
3、各种蛇类、青蛙(虎纹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蟾蜍等。
第二类:有证野味
1、雁鸭类、鹭鸟、蛇类、果子狸等。
2、梅花鹿、竹鼠、獾、蓝孔雀、大鲵(娃娃鱼)、鳄鱼(皮革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狐狸(皮草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等。
公安部数据显示,仅在2019年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就立案1.3万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地公安机关现已立案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76起,查处行政案件1804起,打击处理2556人,收缴野生动物8.8万头(只),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检查集贸市场、餐饮等场所29.3万处。连日来,相关部门以雷霆手段,加大力度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我们发现国内野味动物消费群体,仍然庞大,尽管在疫情期间人们也丝毫不害怕,甚至存在侥幸心理,这次疫情的教训还不够吗?
针对一些电商平台不法商家将野生动物的名称改成“暗语”进行交易的行为,梁艾福说,“不管是‘暗语’还是传统的名称,都会进入我们的监测以及电商平台筛查的敏感词或者关键词库,都会一样监测和处理。”
据统计,在疫情期间全国主要电商平台共筛查下架或者屏蔽、删除野生动物交易信息75万多条,关停网店或者账号1.7万个。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督促电商平台下架、删除或者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14万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通过12315热线电话,举报违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