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的影响,一部分人还在家里带着,也还有一部分人已经开始复工了,但是在疫情期间,有隔离不能复工的,也有在家里办公的,但是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工资发放的问题,那么疫情期间如何发放工资呢?下面就来了解一下这几种情况吧~
1、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1)如果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
(2)病假期间: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则按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2、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正常支付工资。
注意:是政府实施或者采取措施导致的情形,如果仅仅是员工自己要求居家隔离,或者觉得老家更安全不想回到公司复工,可不属于此种情形;另外,处于看护假期间的职工亦归于此种情形。但看护假可是要还的,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2020年的休息日,即现在休了看护假,2020年以后的休息日企业可以安排上班。
3、复工人员,包括在家办公的职工:
企业要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北京人社局明确,疫情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4、自行居家隔离或者申请延期返岗的员工:
(1)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正常发放工资。
(2)企业没有条件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继续延期返岗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A.协商一致待岗,并明确待岗期间的工资;
B.员工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无薪;
C.单位综合调剂使用2020年度内休息日,正常发放工资,在以后的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
5、企业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的情况: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正常发薪,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放基本生活费(各地都有所不同,北京的标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员工停工待岗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6、企业没有停工,但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降低薪酬:
(1)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2)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给予协助,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一)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相关文件,对于病假工资来说,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二)事假工资怎么计算?
1、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2、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三)年假工资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休年假了,年假就是传说中的带薪休假,年假休假的天数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产假
女生在休产假的时候,工资是照发的,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至于产假的天数是这样的: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