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东西湖区发布了复工复产申报流程通知,满足申报标准的企业有保障疫情防控必需企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企业、群众生活必需企业、农业生产必需企业等,具体的申报资料和申报咨询电话如下所示。
据@东西湖发布 ,东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东西湖区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服务流程》。
内容如下:
@东西湖企业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上级指挥部有关要求,我区对拟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实施简化、快捷、透明的申报服务,现对工作流程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标准
(一)保障疫情防控必需企业。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
(二)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企业。如: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
(三)群众生活必需企业。如: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
(四)农业生产必需企业。如: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
(五)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
(六)市指挥部下达名录的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企业;
(七)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防疫方案报所在街道备案。
二、申报资料
按照鄂防指发〔2020〕139号、鄂防指医发〔2020〕10号文件具体要求,为确保复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由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产业管理处指导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一)复工复产申请;
(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行相对封闭式员工管理模式);
(三)复工人员花名册;
(四)复工人员健康证明(不属“四类人”,且无疑似“新冠”症状);
(五)社区(大队)实地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证明;
(六)行业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定。
三、审核流程
(一)企业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受理审核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企业资格;
(二)街道主要领导在申请上签字盖章后,报区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经局)审批;
(三)办公室审批后报区指挥部领导签批;
(四)向街道印发复工通知书并通知企业。
上述内容如需调整,遵照上级指挥部命令执行。
东西湖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咨询热线电话
咨询时间:每天08:30--17:30
东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转载自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