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需要去公安局办理一些业务的时候,需要亲自带着证件去,现在处于疫情时期,为了更加服务企业以及居民,武汉市公安局推出了网上办理业务等便民措施,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为服务企业和居民群众,市公安局推出“网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延期办”“超期办”“上门办”等便民利企措施。
大学毕业生需办理落户的,可登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进入“武汉市特色服务”、“武汉公安网上服务”模块,在“武汉公安云端窗口”中选择“大学毕业生落户”项目,上传所需材料,确定“邮寄取证”并支付邮费后,即完成网上申请。经网上审核,材料准确齐全的,公安机关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并邮寄给申请人,实现全程“网上办”非接触式办理。
据悉,群众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本市户口迁出、出生和死亡注销户口登记的,可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选择办理事项、地点(补、换领居民身份证可就近选择)及具体时间,预约成功后发送短信提示。按照预约时间到达户籍窗口,出示健康码现场办理。
据介绍,4月8日以来,全市公安系统累计办理业务33210件,除“网上办”“预约办”外,对居住证办理需求量大的复工复产企业,公安派出所可提供集中上门办证服务;为复工复产企业员工以及中(高)考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绿色通道”;办理跨省、市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经书面承诺可免相关证明材料。
对户口迁入本市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延长至疫情防控解除后40日;对户口迁出本市的,可更换超过有效期的《户口迁移证》;持有的居住证超过有效期的,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疫情防控解除后40日。此间,本人可携带居住证,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签注手续。
来源:整理自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