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的各级各类学校都延期开学了,除了部分省市的学校之外,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学校是没有开学的,具体什么时候开学也没有确切的日期,但是有很多家长反映有的学校提前收取了学费或者住宿费,针对此类问题,教育部网站昨日发布了最新的通知,规定学费和住宿费不能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教育部网站4月10日消息,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以上信息转载自:新华网客户端
目前已经有相关部门针对退费一事作出了回应。长沙市教育局表示,如开学时间比正常开学时间延迟一个月以上,住宿费、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应据实结算,学校要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向家长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调整情况。这样的做法,无疑更切合实际,也能让各方接受。目前很多学校都没有开学,各个地区的政策也不一样,如果已经预交了学费,是否会退费具体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