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被长江、汉江围绕,根据农业部2002年规定的长江禁渔期制度,每年的4月初至6月底均为禁渔期,此时也是长江鱼类产卵繁衍的特殊时期,为了保护长江生态,我们配合保护。下面来看2020年武汉长江汉江禁渔期公告。
2020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长江流域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段将全面实施禁捕。26日下午, 武汉开发区新成立的禁捕工作专班,就在该区长江沿线开始全面摸排当地企业、渔民捕捞情况,锁定辖区退捕对象及渔民捕捞设备,研究制定补偿方案。
此轮禁捕范围:
从其辖区东风闸下游界碑至东荆河新河口,通顺河黄陵闸至出江口,禁捕期为十年半。另外,通顺河武汉开发区段(桐湖香炉山渡口至黄陵闸)、东荆河开发区段仍实施阶段性禁捕,禁捕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休渔时间为:云南德钦县至葛洲坝以上的为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葛洲坝以下至长江口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据了解长江流域禁渔期是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全流域统一实施的禁渔期制度,自2015年12月起,农业农村部统一了长江上中下游的禁渔时间,并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使禁渔期能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
案例:
2020年4月13日晚,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组织黄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组成13人执法小组,对前期摸排的案源线索进行“收网”,于当晚11时在长江通江支流滠水河黄陂区汉口北大道水域,查办1起涉嫌电鱼非法捕捞案件,现场查获嫌疑人员3名,电捕工具1套,涉案车辆1台,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
截至目前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开展长江汉江及通江支流专项执法行动20余次,联合公安机关打击渔业非法捕捞行为7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起,对涉嫌犯罪的14名非法捕捞嫌疑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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