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疫情防控,现在广西相关部门发布了境外人员返桂隔离政策相关通知,通知表示,所有境外返桂来桂人员一律隔离28天,同时还需做核酸检测。
一、加强境外返桂来桂人员管理
所有境外返桂来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一)从区内口岸入境返桂来桂人员。
由口岸所在地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对集中隔离期满经医学检查无异常人员,由集中隔离点为其办理相关解除隔离手续,并根据入境人员目的地分类处置:
1.目的地为集中隔离点所在设区市人员。采取“手递手”方式,移交所属社区(村)监督其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目的地为广西区内其他设区市人员。移交所属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目的地社区(村)监督其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目的地为广西区外的人员。及时向其目的地省份推送相关信息,确保一个不漏,闭环管理。
(二)从区外口岸入境返桂来桂人员。
近14天内从区外口岸入境返桂来桂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申报相关信息,由社区(村)核实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信息,如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补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在完成区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返桂来桂的,需再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二、加强湖北省和武汉市返桂来桂人员管理
继续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的《湖北省(除武汉市外)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操作指南》(桂新冠防指〔2020〕105号)和《关于做好武汉市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22 号)执行。
三、加强从重点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管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抚顺市顺城区,山东省胶州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深圳市宝安区、惠来县,北京朝阳区等地区,目前为疫情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地区,凡是14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能入桂。要主动如实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旅居史及健康状况,纳入社区管理,如隐瞒不报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已经入桂未满14天人员,在区外未做核酸检测的,由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补做1次核酸检测,检测费用自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及时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检测结果阴性的,实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加强个人防护,除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外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不聚餐、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状况,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转载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