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2日开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从一级调整为二级,根据响应级别的划分来看,这次调整是降低了响应等级。根据湖北省相关部门的综合评估,湖北省内疫情传播已经得到了基本阻断,根据目前的防疫形势来看,湖北省的应急响应级别可以降为二级。
5月1日,湖北省召开疫情防控例行新闻发布会。湖北省副省长在会上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经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按程序报批后,决定自5月2日零时起,将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并相应调整完善有关防控措施。
近期,湖北省指挥部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湖北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疫情形势和防控能力进行评估分析后认为:
一是省内疫情传播已得到基本阻断。疫情发生以来,通过关闭离鄂离汉通道,牢牢抓住救治、阻隔两大关键环节,实行医疗救治、筛查甄别、小区封闭管理、公共区域管控等系列严格措施,省内本地传播基本阻断。4月4日起,我省连续28天无新增确诊病例;4月18日起,全省所有市(县、区)均降为低风险;4月24日,武汉市重症病例清零;4月26日,武汉市住院病例清零。前期应急性超常规的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了新冠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同时,3月31日起,已连续32天无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月1日起,已连续 31天无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二是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全省疫情应急监测和指挥体系运行高效有力,定点医院和应急床位处于备勤状态,实验室检测、疫情调查处置和应急物资储备能及时满足疫情应急需要,能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和反弹风险。
三是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基本形成。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防控责任明确,各项措施落实,公众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经综合研判、慎重研究,湖北省已具备将全省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的条件。
应急响应机制是由政府推出的针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而设立的各种应急方案,强度由一级至四级依次减弱。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有七大类,其中包括: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等。
根据响应等级的不同,相对应的决策层次和紧急程度都会发生变化。一旦启动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就是Ⅰ级响应,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需要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内应急处置工作。特别重大级别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转载自:湖北新闻、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