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在疫情过后企业的就业状况,并且为了推进我市的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落实,相关人力资源部门也是就返还政策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对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申请的入口等都给出了答复,详细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和2019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能为“0”;
2.截止2019年12月份无失业保险欠费;
3.未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4.未进入破产清算;
5.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同时满足以上5个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
2019年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予以返还;
裁员(减员)率高于5.5%的企业,按70%予以返还。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切换至旧版,选择“武汉市”,点击“热门服务栏—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单位)”,进入“稳岗返还”中的“稳岗返还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武汉市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请表(2019)年度》,加盖企业公章,邮寄或送交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
企业可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han.gov.cn/)“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查阅《武汉市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请指南》,也可拨打各区经办机构电话,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及流程。
填写申请信息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8位(阿拉伯数字加大写英文字母),行业代码为1位大写英文字母加4位阿拉伯数字,银行联行号为12位阿拉伯数字。
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武汉市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请表(2019)年度》,加盖企业公章,邮寄或送交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只能用于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违规处理:对未按文件规定用途使用返还资金的企业,责令整改;对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收回返还资金,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取消下一年返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