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 武汉市创建和谐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19年度市级和谐企业选树活动启动"通知,本次活动市内模范和谐企业数量不超过20家,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下面来看申报信息。
近日,市创建和谐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和谐企业选树活动的通知》,选树活动正式启动。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选树企业必须为在武汉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存续2年以上的企业,建立独立工会组织且工会关系隶属于武汉市;有子公司的集团公司或通过投资关系控股其他企业的独立法人企业,所属或控股企业开展和谐创建面应达到90%,且应有过半数曾获评市级和谐企业。
2019年度武汉市和谐企业选树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及综合评定结果确定,2019年度武汉市模范和谐企业选树原则上不超过20家。
和谐企业申报必须符合《武汉市和谐企业评价标准》;模范和谐企业申报,企业职工人数在50人(含)以上、且曾获评市级和谐企业,必须符合《武汉市和谐企业评价标准》、对照《武汉市模范和谐企业评分标准》达到一定分数。
曾获评市和谐企业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市和谐企业;曾获评市十佳和谐企业、市模范和谐企业的单位,原则上不参加本次选树活动。符合选树条件的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相关区、委办局、产业、大型企事业单位创建办申报。
具体选树条件和申报程序参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和谐企业选树活动的通知》(内附申请表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