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具体调整及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流程请看下文。
通知明确,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完善如下:
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新生: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携带、出示高校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有关通知;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从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除签名、资格审查情况栏目外,不得手动填写);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
在校生: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生证遗失的,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替代),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从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除签名外,不得手动填写);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如学生户口已迁出,但户口簿上没有备注迁出信息的,需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1、登录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2、在线申请;
3、打印申请表格;
4、现场办理;
5、学校报到;
6、贷款审批;
7、贷款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