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汉江都是对人们生活非常重要的自然环境也是许多鱼类生长的重要地段,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的变化还有过度的捕捞,导致很多的长江鱼类都要濒临灭绝,对此长江汉江湖北段将会正式实施禁捕决定,保障长江汉江的生态环境。
昨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
长江禁捕范围:根据《决定》,长江干流湖北段上起巴东县官渡口镇,下至黄梅县小池镇
禁捕时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
禁捕类别: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本省行政区域长江故道内国家级和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的范围和时间,按照此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汉江禁捕范围:汉江干流湖北段上起郧西县夹河镇,下至武汉市汉阳区南岸嘴
禁捕时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
禁捕类别: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有关地方政府或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此之前依法实施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与长江汉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在此之前,从今年7月1日0时起,长江汉江武汉段、荆州段已实施为期十年的全面禁捕。2018年,湖北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禁捕措施
1、禁捕期间,禁止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以及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
2、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销售、食用禁捕水域的非法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