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省内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举报电话,简单易记的举报电话为110,各地方农业农村部和渔政部门也公布了受理电话,也就是说全省范围内广大市民都是可以通过110举报非法捕捞、售卖水生鱼类的行为,举报将给予奖励。
1、统一受理举报110
全省公安机关统一受理举报电话:110
自2020年7月6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全省范围内将开展3年大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鼓励各县市市民提供违法捕捞犯罪线索,协助查处相关案件。
2、全省受理举报电话
武汉市:027-82892218 & 027-65683257
鄂州市:027-60707500 & 18008684800
荆州市:0716-8420719 & 17707169127
咸宁市:0715-8056240 & 13972840702
黄冈市:0713-8353251 & 0713-8889133
黄石市:13986605637
宜昌市:13177089067
十堰市:0719-8111831 & 13177465505
襄阳市:18907277993
荆门市:0724-6814179
孝感市:0712-2618892
恩施州:0718-8222343
随州市:0722-3325181
仙桃市:0728-3321915
潜江市:0728-6252166
天门市:15926040464
神农架林区:0719-3336065
1、非法使用电、毒、炸、渔具、网具等破坏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2、非法在禁渔区(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渔期捕捞;
3、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4、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
5、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6、非法制造、销售渔具、渔网;
7、非法使用“长江、汉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词做噱头,打广告,欺骗消费者。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来源:长江云综合平安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