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现在每一位市民基本上全部都拥有的一项福利待遇,是保障居民就医的重要措施,武汉医保门诊报销每年有400元的额度,对此不少居民询问说这400元的额度应该如何使用呢,医保门诊的报销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居民医保看门诊据说每年有400元的报销额度,这个是如何享用?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普通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参保人员只需要持本人社保卡,即可刷卡结算,即时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就诊时,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应由参保人员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下同)或现金等方式支付,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单位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
1、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将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2、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报销86%,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9%,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报销9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为82%、85%、88%。
3、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
4、参加武汉市城镇基本医保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其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