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0时开始长江黄陂段全面禁捕,非法钓鱼、捕鱼的可能处于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等处罚,因此遵守规定钓鱼限一人一杆,不使用多线多钩,钓鱼仅限休闲娱乐,长江鱼不能用于售卖。关于具体的钓鱼规定,下面我们详细来讲解一下。
按照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黄陂区长江干流黄陂段水域将于2020年7月1日0时起实行全年禁捕,禁捕期暂定为10年。
禁捕时间:2020年7月1日0时—2030年12月31日(暂定10年)
禁捕范围:长江、汉江武汉段。具体为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
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坚决整治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规捕捞业司;依法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
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
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
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
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为确保我区长江禁捕工作稳步推进,各项禁捕措施落实落地,黄陂区农业农村局苦练内功,自我加压,常态值守,随时抽查。针对长江禁捕工作的艰巨复杂性和当前炎热的天气条件,检查组要求值守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和厌战情绪,攻坚克难,齐心协力,打好我区长江黄陂段禁捕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我区禁捕成果持续巩固,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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