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农产品卖不出去,未来将不存在。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了110个农村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达到试点要求的将加大对农民或农产品企业有更多政策支持,农产品电商企业也将增加不少,下面我们来看湖北省如何入选那4个城市。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7号)要求,经自主申报、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拟确定的试点县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
其中湖北省上榜的地区为:
1、宜昌市枝江市
2、襄阳市南漳县
3、恩施州咸丰县
4、恩施州鹤峰县
目前我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还较低,农产品电商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与农民发展生产、市民消费升级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实现优质优价带动农民增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一项重大举措。
1、具备一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有规模化种植(养殖)基础(该品种在本省份内产业规模应排名前10),有一定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初加工、包装、物流运输等基础设施,有带动作用较强的龙头企业、电商企业或协会组织,有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具备一定的网络销售基础。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当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3%,宽带网络和快递物流实现村村通,有一定的冷链物流能力,有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
3、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地方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相应优惠。
以上条件,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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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策解答:赵俊晔,010‒82105209,13552937877
试点县政策解答:王耀宗,010‒59193148/2395
邮箱:xxc@agri.gov.cn
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向全国推广应用。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