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荆州发生了一例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复阳的病例,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荆州市发布禁售退烧止咳药品,倡议所以发热人员应及时到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医,而不应该拒不就医,贻误病情。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从小事做起,勤洗手,戴口罩,讲卫生,一起为我国的疫情防控做贡献。
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5号)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现就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药店向发热人员售卖退热、止咳等药品,引导发热人员到发热门诊就医。做好发热人员的信息登记,并及时报辖区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人员。
二、对无发热症状人员销售感冒、咳嗽药,应登记个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每天上报辖区指挥部和市场监管人员。
三、所有发热人员应主动到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免费核酸、抗体检测,以免贻误病情。
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
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应及时提醒顾客目前尚无确认有效的治疗药物,切不可听信谣言,盲目购药服用,否则不仅无法预防新冠肺炎,大量滥用还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劝导顾客理性应对疫情,切勿盲目跟风滥用药物。
中国药学会还建议,零售连锁药店尽可能减少促销活动,避免人员拥挤。店内鼓励电子支付,减少纸币传播病毒风险。
另外,提倡改变销售模式,建议线上销售。 有条件的也可以开设24小时自助机购药,设立专人对机器进行全面消毒和及时的药品补充。
不可否认的是,零售药店是社会健康服务的重要环节,科学专业的服务是健康事业的重要环节,在疫情时期,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应切记并严格执行药品经营管理规范,严守法律底线,合法经营,坚守疫情防控,做好社会药学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