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近日新增十一处优秀建筑保护目录名单,一级保护目录新增七处,二级保护目录新增4处,这些地方分布在武汉的各个地区,下面一起来看看武汉哪些区新增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目录名单吧。
江岸区:丹麦宝隆洋行、丹麦金龙洋行、四川美丰银行汉口分行、铁路饭店
硚口区:中国红十字会汉口分会
洪山区:华中农学院早期建筑 彭进之公馆
丹麦宝隆洋行为武汉市城管委办公用房,丹麦金龙洋行为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楼;另外两处现在属于居民住宅,分别位于胜利街3号和车站路68号。
中国红十字会汉口分会位于硚口区汉正街药邦一巷8号是汉正街重要历史遗存。
华中农业大学内的华中农学院和位于卓刀泉北路的彭进之公馆,具有时代和地域特色。
德国美最时洋行电厂办公楼,原中南军区办公楼、汇通路3号的汉口银行公会,汉口特区警察署。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我市建成50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建(构)筑物,可以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
(一)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
(二)在近现代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或者纪念意义;
(三)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
(四)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
(五)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六)历史名人故居;
(七)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构)筑物。
建成不满50年,具有特别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具有非常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建(构)筑物,可以作为优秀历史建筑并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加以保护。
根据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优秀历史建筑分为一级和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历史建筑确定为一级,其他的优秀历史建筑确定为二级。
(一)与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有关,或者在我市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构)筑物;
(二)建(构)筑物立面风格、细部装饰、施工工艺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且室内外基本保存完好;
(三)建(构)筑物材料、功能布局能充分反映我市当时的历史文化、社会生产生活等相关信息;
(四)在市内属稀缺性、具有独特风格的建(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