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服兵役最近成为热搜,以往我们并不会关注,而如今国际环境复杂不少人希望上战场,却有人拒付兵役占用名额。进入预备兵训练中出现思想摇摆不定,最终定为“拒付兵役”的后果非常严重,首先2年内不得上学或升学,2年内不得出国,3年内不得经商等等,最严重的是在户口簿上标记上“拒服兵役”字样,具体措施往下来看。
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然而也有极少数青年因怕苦、怕累、服役思想不端正,入伍后千方百计逃避部队的纪律约束并想方设法拒服兵役的行为。
1、徐文魁拒服兵役处罚案例
2020年9月18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徐文魁拒服兵役的处理通报》处罚显示,银行部门三年内不得给予徐文魁信贷优惠政策和利率优惠支持;两年内不得录用徐文魁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两年内不得为徐文魁办理入学和升学手续;三年内不得为徐文魁办理经商手续;予以罚款20000元。
2、黄振南拒服兵役处罚案例
2020年9月25日,文山市人民政府发布 2020年自愿应征青年黄振南拒服兵役处理情况通报处罚显示,银行部门三年内不得给予黄振南信贷优惠政策和利率优惠支持; 两年内不得录用黄振南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 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两年内不得为黄振南办理入学和升学手续; 三年内不得为黄振南办理经商手续; 1—3倍予以罚款12000元。
3、黑龙江拒服兵役联合惩戒案例
黑龙江省对2018年度26名拒绝履行兵役除名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并将惩戒情况通报,联合惩戒措施包括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允许出国(境); 两年内不允许升(复)学;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逾期不缴的,加大处罚力度;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66条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7条规定: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详情查看。
拒服兵役非儿戏,每一个有志青年都应珍惜从军报国的机遇,青春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家国与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