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吐槽不愿意交社保,觉得以后自己退休之后死了的话养老金就全部浪费掉了,其实这完全是没有必要的担心,因为我们国家养老金死了也会还给你家人的,不可能出现浪费的情况。那么具体规则是怎么制定的,请看下面详细内容。
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很可惜,目前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活得越长越合算。不过也可以放心,养老金不会白交,根据社保的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只要你参加社保了,不管你是尚没有退休和领取养老金,还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死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简而言之,你个人交的社保费不会打水漂,会把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你的配偶、子女等合法继承人。
不过这也要分两个方面看,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单位缴费被统筹了,个人缴费的部分不会白交,能够继承。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社保基数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
当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分成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你们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个人养老金,就是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
一旦领取养老金的人去世了,那继承人只能领回个人账户的累积部分,统筹基金无法领取。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个人交的钱不会白交,但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还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部分,这些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您是职工,参加单位的社保,则您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您的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您是个人户,参加了养老保险,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具体政策,强烈建议您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得到更权威的答案。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额外的补贴
丧葬费的标准,各省市地区是不一样的,北京市是一次性发放5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上海市、天津市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而辽宁省、宁夏自治区则是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具体数额标准要参考本省的相关规定。
同样各省市有不同标准。如山东省是发放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作为抚恤金,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而黑龙江省只有6000元,北京市则发放20个月的本地最低工资。具体要参照养老金发放地的劳动保险条例。
仅在部分地区执行,有些地区则将此项费用包含在抚恤金中一起发放。
除了以上领了几个月养老金就不能再领的情况,还有其他两种参保人不能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参保人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
遇到这两种情况的,都需要办理一次性待遇申领。
参保人没到退休年龄即过世的,由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提取死者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全部余额。
移居国外者可以由参保者本人申领回自己已缴纳的社保费用,同样只能要回个人账户的部分(约为养老金账户总数的1/3)以及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