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武汉住房公积金有变动,让准备购房的消费者也非常犹豫是否当下买房,其实本次调整对刚需买房者影响不大,仅对二套房商转公贷款(已购房户)和异地贷款做了限制,仍然保持“住房不炒”的精神,下面来看相关消息。
11月6日,市民李先生提出了自己在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的担心。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职工的可贷额度,受缴存余额的多少、缴存时间的长短、月缴存额的高低、一方或双方缴存等因素影响,能贷到最高额度70万元的人并不多。
从今年的贷款数据来看,我市1-10月户均贷款额度最高仅为56.78万元,同比去年的户均贷款额度50.39万元增加了6.39万元。以此来看,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即便下调至63万元,对大多数人影响并不大。鉴于此,公积金暂无下调最高贷款额度的计划。
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为了满足职工购房需求,今年我市公积金贷款放贷金额不断上升,截至2020年10月30日,武汉住房公积金1-10月归集387.95亿元,提取229.92亿元,贷款发放321.38亿元,创公积金贷款规模历史新高,资金流入流出的差额日渐加大,资金使用率不断提升。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采取的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措施中,仅对二套房商转公贷款(已购房户)和异地贷款做了限制,目的是按照“房住不炒”精神,集中资金支持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资金需求,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个贷率”高于95%(含),暂停商转公贷款
在细则中,特别新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与贷款额度关系的规定(第八条),其中:在“最高贷款额度”中提出: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公积金中心介绍,该条规定也是为了和此前中心制定的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保持一致。
非原商贷主借人不能办理“商转公”
在贷款对象上(第五条),本次修订作了比较大的调整,之前原商贷的主借人和配偶只要有一方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但本次修订中,将商转公贷款的对象仅限定为原商贷的主借人,即只有原商贷主借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反之,如果原商贷的主借人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其配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是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的。
如:小王和小红是夫妻,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此前,小王为购买该套房屋办理了商业贷款,但小王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妻子小红想用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则不能办理。
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期延长
此次细则中,不仅将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上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此外,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最长期限,也由20年延长至30年。
公积金中心介绍,该条规定主要是为了回应购买二手房职工的贷款诉求,减轻商转公贷款职工每月的还款压力,并与现行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保持一致。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如出现个贷率超过85%,将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但这个响应措施,对刚需购房职工基本没有影响。”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目前,分级响应措施主要对异地缴存贷款和商转公业务的办理进行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