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时间就剩下最后一个月了很多人都会想怎么才能领取这笔补助金呢,失业补助金虽然跟失业保险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但是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前提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呢。
大前提:失业登记证明。失业人员在与原单位解除关系后的7天内都能前往各区的失业办进行登记备案,办理的时候需要出具自己的失业证明,需要携带的资料有身份证《武汉市失业人员登记表》,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劳动合同证明、由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失业证明等
第一种类型: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找到工作
失业保险期规定
满1年不满5年:可领时间(月)3-12
满5年不满10年:可领时间(月)13-17
满10年不满15年:可领时间(月)18-22
满15年不满20年:可领时间(月)23-24
20年以上:可领时间(月)24
第二种类型:
失业人员不符合失业保险金参保条件
1.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中心城区为1190元/月,新城区为1020元/月。
2.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中心城区为744元/月,新城区为637.5元/月。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联系电话:82260106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联系电话:85617905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联系电话:83883525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联系电话:84706036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联系电话:51866269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联系电话:86867727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联系电话:87223103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联系电话:67880136
经开社会保险管理处 联系电话:84739283
江夏区失业办 联系电话:87950057
东西湖区失业办 联系电话:83215402
新洲区失业办 联系电话:89357004
黄陂区失业办 联系电话:61007016
蔡甸区失业办 联系电话:8494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