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颁布关于全面禁烟场所的规定以及违反这些规定如何处罚的条例,罚款从50元到10000元不等,那么有关武汉市禁烟场所的最新规定是什么样的,一起来看看相关政策及罚款要求吧。
学校范围
本通知所称学校,包括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普通高等学校。
无烟学校基本要求
1.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2.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4.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5.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6.无烟草赞助。
无烟学校建设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规定。
3.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
4.启动无烟学校建设并告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5.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6.开展自我评估,达标后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验收评估,并持续巩固提升无烟学校建设成效。
1.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可以处五十元罚款
2.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义务的,由相关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