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民政部宣布从2021年开始在离婚的流程中设置离婚冷静期,为期30天。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宣布在2021年元旦期间会把离婚冷静期相关事项加入系统中,因此2021元旦期间湖北都将暂停婚姻登记办理相关事项。
湖北省民政厅将利用元旦节假日进行系统的改造升级,因此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日期间无法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婚姻登记系统改造升级是要把《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条款加入到系统中,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同时还要做好安全测试,元旦假期是法定休息日,因此利用这个时间来进行改造,这样做也是为了今后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婚姻登记服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中的30天时限,即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期”。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指夫妻协议离婚时,给要求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段时间,强制当事人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定期限内冷静思考离婚问题,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离婚。这个法律规定当事人冷静思考离婚问题的期限为“离婚冷静期”。
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目前社会上经常发生的所谓‘闪婚闪离’,尤其是‘冲动离婚’现象。为了防止轻率离婚,民法典就从制度上进行了设计。
据了解,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是名称有所不同。比如,英国叫离婚反省期、法国叫离婚考虑期、韩国叫离婚熟虑期、美国叫离婚等候期等。其目的是对离婚进行干预,降低离婚率,对婚姻的瓦解起到一个缓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