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是一项中国男性公民年满18岁后必须要进行的强制性制度,如果不进行兵役登记,将会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很多影响。2021年的兵役登记工作已经开始了,具体的登记时间在1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大概有半年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一是应征,二是缓征,三是免征,四是不征,五是拒征,六是已征,七是转服预备役,八是免服预备役,九是不服预备役。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指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1、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
2、不能办理出国手续;
3、不能取得毕业证;
4、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
5、不能办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
6、不能办理银行贷款;
7、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
8、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等。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
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
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既影响正常参军,还将受到行政性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