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务工的人员注意,随着国内零星病例和局部聚众性病例的明显增加,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四部分倡议留在湖北过年,并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下面来看通知内容。
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鄂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鄂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鄂过年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流动,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积极引导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就业地过年,降低疫情扩散的可能性。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增强防范意识,养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引导用人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让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
二、全力做好稳定劳动关系工作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了解掌握本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基本情况,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鄂过年期间的劳动关系,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以情留工。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有关规定,加强对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维护好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对接数字平台型企业,扩大灵活就业岗位供给。提前谋划节后有序务工,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多频次、分行业、分岗位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为有工作意向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岗位推荐服务。对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优先稳岗就业,优先兜底帮扶。
三、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依法安排加班,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重、需要不间断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坚决守住职业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协商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弹性休假、薪酬标准等计划,落实职工权益。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和欠薪案件处置,切实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四、广泛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活动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组织形式多样的“迎新春送温暖”活动,让留鄂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在“家”团圆的温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用心用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级工会要慰问坚守岗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关爱留守过节的外来务工人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以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等为依托,为留鄂外来务工人员开展送春联、小型文艺演出、读书分享、趣味健身等富有节日特色的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节日生活。各级企联和工商联组织要指导鼓励用人单位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年夜饭、文化娱乐活动,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提供更为便利和周到的人文关怀,让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在鄂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月21日
特殊时期,不要乱跑尽量留鄂过年减少聚集和路上感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