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武汉市民在武汉长江网城市留言板上反应关于寒假上网课的事情,表示孩子在学校期末考试结束离校后学校还通知要在家上两周网课,这一做法令家长担心孩子的视力问题和休息问题,也担心网课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针对这一问题,武汉市教育局明确回应:线上活动非强制,禁止超前教授课程。
武汉东西湖区教育局表示,小学学生学业质量测试后,学生即可离校,离校至1月28日期间,各学校组织开展系列线上活动,不允许组织线上下学期新课教学,1月28日举行线上散学典礼,1月29日正式放寒假。此次线上活动,学生如果确有原因不能参加或不愿参加的,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
武汉市教育局对此表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结束后至寒假开始前,学生离校回家,离校期间,各学校可以自主安排线上活动。不过,线上活动是非强制性的,且禁止超前教授下学期的课程。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2月5日(星期五);
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
注意:
1、第二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
2、市属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安排。
1、周密安排师生政治学习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干部师生模范践行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公筷制、分餐制、垃圾分类、塑料污染防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积极宣传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2、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责任,控辍保学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重点,各区要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及时发现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努力做到控辍保学“关口前移”。
3、做细做实关爱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开展扶贫助困和走访慰问活动,真情实意帮助困难师生,让广大师生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要落实好教师待遇政策,细致务实开展好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切实做好留校师生特别是内地民族班留校学生假期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图书馆、自习室等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为留校学生寒假学习和生活提供条件保障。
4、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各单位要集中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学习贯彻教育部出台的新时代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督促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5、科学合理安排好假期教育
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补课、竞赛等相关规定,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布置学生寒假作业,中小学生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适当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寒假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知行合一。要积极推荐适合学生阅读的优秀书目,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
6、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各培训机构要坚持有效防疫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岗,落实线下复课评估认定标准(11条)和防控指南(30条),严格闭环管理,备齐防疫物资,规范日常消杀,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机构申请、评估认定、公示承诺的达标认定程序,对未经认定擅自线下复课的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和处理。培训机构要培训场所公示其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教师资格、收费及退费规定、课程安排等基本信息,与学员签订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开具合法票据,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竞赛活动。
各区教育局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聚焦防疫安全不达标、办学资质不全、超纲教学、强化应试、考试成绩与中小学招生挂钩、非零起点教学、超期收费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7、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1)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扎实维护好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持续推进校园安全防护“三个100%”建设(即中小学封闭化管理100%;
(2)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联网100%;
(3)中小学专职保安配备、“八件套”配备率100%),确保保障到位,运行良好。放假前,对学校水、电、气以及校舍、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
(4)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校园、校舍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查。
(5)高度关注学生在期末来临、寒假将至、复习备考这段时间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学会正确释放负面情绪;
(6)特别做好春季开学前的学生心理摸排及疏导工作,把开学要求与心理调适、家庭教育及家长关怀有机结合起来,塑造学生健康向上心态。
(7)抓好低温雨雪极端天气应对,要及时提醒师生注意防寒保暖,加强后勤保障,完善低温雨雪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8)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
8、促进家校(园)教育对接
坚持“放假不放管”,夯实寒假期间家校(园)沟通制度,了解学生假期健康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与孩子沟通,及时解决孩子成长中面临的学习、交友、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9、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
各单位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要坚持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
10、强化工作落实,抓好监督检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春节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
(2)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3)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
(4)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5)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