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武汉市投放1亿消费券,消费券投放的时间从2月8日开始,今天中午是第二轮投入开始时间,消费券怎么领取,一次能领取多少,具体的领取规则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最全消费券领取指南。
2月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春节期间,我市将通过大型平台企业面向全体在汉人员投放1亿元武汉春节消费券,激发消费热情。
领取时间:
首轮将于2月8日(腊月二十七)中午12时正式开领
第二轮将于2月17日(正月初六)中午12时正式开领
领取平台入口:
“武汉春节消费券”由阿里巴巴、腾讯和美团3家企业在其线上平台同步投放。
此次投放的消费券包含三类。
商场消费券的面额分28元、58元、10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面额分8元、18元、2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生活服务消费券面额分18元、28元、3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餐饮店(含外卖)、美容美发店、洗染店、家政门店、电影院等。
领取对象
全体在汉人员,包含春节留汉人员均可领取。
使用规则
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
市民领取的消费券在使用时,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108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324元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武汉春节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严禁倒买倒卖
有关详情如下:
➊投放平台
“武汉春节消费券”由腾讯、美团、阿里巴巴、3家企业在其线上平台同步投放。三大投放平台分别是,腾讯,美团:美团App /大众点评App;阿里巴巴:支付宝App。
➋投放对象与方式
(一)投放对象:全体在汉人员(含春节留汉人员)。
(二)投放方式:依然采取三大平台同时抢券的模式进行;每次抢券时,单个平台只能选择抢3类消费券中的一类,同一企业所属平台每次只能抢到1张券。
➌种类、面额及适用范围
“武汉春节消费券”共分三类进行投放,抢券面额随机:
(一)商场消费券:面额分28元、58元、10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二)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面额分8元、18元、2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三)生活服务消费券:面额分18元、28元、3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餐饮店(含外卖)、美容美发店、洗染店、家政门店、电影院等。
➍投放时间
“武汉春节消费券”共分两轮进行投放:
第一轮:2月8日(腊月二十七)中午12点,即时生效,消费券有效期至2月16日(正月初五)晚24时。
第二轮:2月17日(正月初六)中午12点,即时生效,消费券有效期至2月26日(正月十五)晚24时。
➎核销要求
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108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324元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武汉春节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严禁倒买倒卖。
➏温馨提示
请广大消费者及时关注消费券投放信息,积极参与抢券、用券。不便亲自操作者,可请子女、亲友代为操作。
咨询(举报)电话
(一)三大平台:腾讯(95017),美团点评(4006170100),阿里巴巴(95188)。
(二)武汉市商务局:82790828(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➐关于“武汉春节消费券”适用场景的说明
为切实做好“武汉春节消费券”投放工作,做到精准投放,结合武汉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就“武汉春节消费券”适用场景做出如下说明。
(一)总体规定
“武汉春节消费券”需到对应种类已营业的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才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仅适用三类中的一类消费券。
1. 商场消费券:仅限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2.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3. 生活服务消费券:仅限用于餐饮店(含外卖)、美容美发店、洗染店、家政门店、电影院等。
(二)关于商场消费券的适用范围
1. 由商场(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统一收银的门店,适用商场消费券;各门店独立收银的,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如购物广场内的餐饮店和服装店,分别适用生活服务消费券和商场消费券。
2. 服装鞋帽专卖店包含服装鞋帽专卖街铺店,适用商场消费券。
3. 手机专卖店包含从事售卖手机业务的移动、联通和电信等营业厅,适用商场消费券。
4. 数码产品专卖店适用商场消费券。
(三)关于超市(便利店)消费券的适用范围
1. 超市(便利店)是指销售日用生活必需品为主的消费业态。统一收银的超市,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大型超市内独立收银的门店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
2. 杂货店、副食店、糕点店、食品零售店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
(四)关于生活服务消费券的适用范围
1. 餐饮店(含外卖)适用生活服务消费券,但通过小程序接龙的餐饮外卖不适用。
2. 饮品店、小吃店、咖啡店、茶馆适用生活服务消费券。
➑“武汉春节消费券”商户参与指南
一、参与条件
1.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注册登记在武汉市、已开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支持微信、美团(大众点评)、支付宝支付。其中,采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的商户,必须使用支付商业版。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的,将无法核销“武汉春节消费券”。
二、对接渠道
活动期间,符合三大类别的商户,想上线三大平台或开通支付端,可分别联系3家企业,各企业提供快速进驻通道。
1. 腾讯:95017。
2. 美团(大众点评):4006170100。
3. 阿里巴巴:95188-1-2。
三、注意事项
1. 活动期间,各参与商户、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如涉及违规经营,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并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核销“武汉春节消费券”资格。
2. 针对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平台公司不收取交易订单消费券金额部分的佣金或扣点费用。
3.“武汉春节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