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第一年,荆州市石首地区非常重视,陆续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巡江宣传活动,不仅禁止渔船捕捞,对垂钓爱好者也有限制规定,要求“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制,且垂钓物禁止买卖,下面我们来看禁渔期和禁渔区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通知,长江石首段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禁捕范围内实行10年禁渔。禁捕范围为长江石首段,调弦河、藕池河、杨波坦故道及保护区。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违规垂钓,禁止出售非法捕捞渔具,禁止长江鱼的交易和经营。禁捕期间,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来源: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石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
3月28日下午,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石首派出所、天鹅洲白鱀豚江豚保护协会、反电联盟石首工作站等8家单位联合开展了长江(石首)段巡江宣传活动。专班人员乘船,沿途经过鱼尾洲、碾子湾、柴码头、寡妇夹等水域,向过往船只、两岸群众宣传长江禁捕重要意义。
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第一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意见》,石首市作出部署:长江(石首段)水域禁止垂钓。
另外藕池河、调弦河、杨波坦故道等区域,根据垂钓爱好者的合理需求,涉及乡镇办区可以科学划定1—2 公里不等的休闲垂钓区域。严格实行“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制,禁止钓获物买卖交易,一经发现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坚决予以打击。
石首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渔民转产安置、“三无”船舶整治、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打击、禁捕政策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全员禁捕。
举报电话:石首市公安局110;
石首市农业农村局0716-7180000;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16-729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