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可知国家对于动物防疫规定愈发严格,小区内养狗遛狗都有严格的规定,出门遛狗必须遵循各省市规定,违反者处以罚款上到三万下到五百,下面来看2021年武汉市养狗新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次修订可知,武汉市新的动物防疫法从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具体细则
1、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除了要佩戴犬牌、牵绳外,还需要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能被处罚款
2、加强犬只登记管理
3、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逾期不改的,除处罚外,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1.《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物业条例增加了狗患治理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2.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授予荣誉和融资信贷,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境。
武汉市禁养犬区
1.江岸区、硚口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江汉区、汉阳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限制养犬区,远离城区的乡(镇)、村可不列入限养区。
2.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3.文物保护单位;
4.宗教活动场所;
5.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等中心城区的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