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2021年4月20日(含)以来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和鲅鱼圈区、沈阳市和平区返(来)武汉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纳入居家隔离管理14天。
一、2021年4月20日(含)以来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和鲅鱼圈区、沈阳市和平区返(来)汉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纳入居家隔离管理14天。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的纳入居家隔离管理直至离开当地满28天,并配合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4月20日(含)以来从辽宁省营口市(不含盖州市和鲅鱼圈区)返(来)汉的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并配合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三、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安徽省六安市、合肥市,辽宁省营口市、沈阳市;拟从安徽省六安市、合肥市,辽宁省营口市、沈阳市返回武汉的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四、广大市民要坚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要积极接种疫苗,早接种早受益。
五、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