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30日,武汉疾控中心又发布了紧急提醒,市民暂缓出湖北省旅游。尽量不要出武汉市,准备好消毒用品,配合好当地各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江苏省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传播链已波及湖南张家界、江苏宿迁、辽宁大连、四川成都、北京等多个省(市),并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外地报告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信息动态,非必须不出境,暂缓出省旅游,合理安排行程,避免旅途感染风险。必须出武汉市的,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2021年7月6日(含)以来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的来(返)汉人员(含禄口国际机场乘机人员);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从云南省德宏州来汉返汉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日,集中隔离期满后实施14日居家隔离管理。离开上述地区满14日的实施居家隔离管理直至离开当地满28日,并配合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021年7月17日(含)以来有湖南省张家界市旅居史的来汉返汉人员、7月23日(含)以来有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旅居史的来汉返汉人员和7月25日(含)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高新区旅居史的来汉返汉人员、尤其是与外市公告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配合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尽快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拒不报备或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1年7月6日(含)以来自南京市;2021年7月15日(含)以来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2021年7月18日(含)后来自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7月17日(含)以来从湖南省张家界市;2021年7月23日(含)以来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来鄂返鄂人员,请主动到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
重要提醒:疫情实时变化,来武汉前可提前拨打市长热线(027-12345)、目的地社区电话咨询防疫政策是否有调整(出现本土疫情的城市,计划来返汉人员建议提前致电咨询!!!)
一、全国低风险地区来汉人员政策
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二、全国中高险地区来汉人员政策
请主动到当地社区进行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
需要集中隔离至离开当地满14天,期间免费进行2次核酸和1次抗体检测,此外还需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1次核酸和1次抗体检测。
三、境外来汉人员隔离政策
1、对于在湖北入境的人员,实施“14+14”的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再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隔离点应在隔离对象隔离期满前3天,将隔离人员相关信息通知其旅居目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便当地落实居家医学观察。
2、对于非湖北入境的人员,在外省份已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日,来(返)鄂后继续实施14天(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起算)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3、各地要严格落实口岸管控、单位管控、属地和社区管控,加强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健康监测,社区负责监督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健康监测,每天早晚监测体温等健康情况。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需经乡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形下方可在批准范围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