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来了落实生三胎奖励及福利政策,关于三胎配套及三胎生育保险的问题,也明确了,在天津的市民,还不清楚的,可以通过下文进行整个了解哦。
近日,天津医保局正式发文,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天津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如下:
1.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有关要求,经请示国家医保局并沟通市卫生健康委,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2.鉴于当前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暂未修订,且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暂未调整的特殊情况,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1.生育津贴
①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②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③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④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2.生育报销
按项目付费的项目包括复通手术;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1年以上者的医疗费;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者的医疗费。
1.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2.办理地点
参保女职工按照本市生育登记制度办理生育登记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为女职工及时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手续。
3.办理材料
网上申报无需提供材料,分中心柜台申报的提供如下材料:
①诊断证明(门诊就医)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一份);
②在港、澳、台及境外生育分娩的,应提供:住院病历(主要指分娩记录、手术记录或出院记录,三者具备其一且能够阐明生育分娩诊疗情况即可)复印件(一份)及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章,一份)。
总得来说,2021天津三胎政策最新消息就是有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报销等政策,后续相关奖励还会继续落实,大家一起期待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