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由于疫情的影响,部分区域进了封闭管理,有不少市民处于隔离状态,对此有市民提问在隔离期间私人企业是否也应该照发工资,武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对此情况作出了说明。
市民:因疫情防控需要,本人正在隔离酒店集中隔离。前两天看到公布了隔离期间公司要照常发工资的新闻,这个规定适用于私人企业吗?
武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国家有关新冠疫情防控工资支付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型企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对不属于上述被依法隔离情形,但因政府依法采取封控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员工被隔离不能返岗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是企业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办公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二是企业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三是不具备电话、网络等办公条件或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返岗的,企业与员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如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您可向企业用工所在地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如与企业就工资等事项发生争议,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个别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员工无法正常上班,有员工从外地返汉需居家隔离观察,工资应该如何发放?
在此期间,企业应主动与员工沟通,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居家办公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企业经与员工协商一致,统筹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照相关假期规定支付工资。
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上班的,企业与员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2.对依法实施隔离措施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
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员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限制?
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被派遣劳动者,企业也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4.有员工担心被病毒感染拒绝上班,企业应如何处理?
企业要求具备上班条件的员工到岗履行劳动义务的,员工应当服从企业工作安排。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到岗的,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