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发布了相关三胎政策,目前已经开始推动三胎政策,三胎也可以报销,还有产假哦,广西三胎政策有哪些补贴吧,下面了解下哦。
8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办公室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广西各地,要求广西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1.广西三胎取消罚款
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是指生三孩不会再罚款了,而该项举措于5月31日开始正式实施。在以前,对计划生育外生的小孩,会进行罚款。为大家举个例子,小罗准备今年生三胎,若是去年属于超生范围,而今年就不同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生三胎的政府不会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
2.广西三胎纳入生育保险
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广西三胎医保报销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难免流产、稽留流产等病理性原因导致的流(引)产,以及经医学鉴定(检查)发现母亲、胎儿疾病需要引(流)产的,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门诊医疗统筹规定支付;在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报销标准
顺产
女职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
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
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
流产或终止妊娠
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
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400元
怀孕满28周及以上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800元
生育手术
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一次性补贴150元。
职工实施绝育、复通手术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