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早已成为人们的首选,不过在工作地缴纳多年公积金,此后准备到另一个城市买房,能否对公积金进行转移呢?为解决类似的事情,公积金互认互贷便推出了。目前整个湖北省已经有9个城市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一起来了解看看。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员工异地调动工作或户口迁移到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会跟到新工作地点或新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差错,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存款时间不间断,存款金额一起算。
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咸宁、孝感、仙桃、天门、潜江。
举例,李先生在武汉工作,在武汉交公积金,户籍在咸宁。他回乡买房,到咸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出具本人的户口本和武汉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给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文件,要求落实“武汉城市圈”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不受个贷率限制,不纳入个贷率偏高预警机制。贷款条件与本地缴存职工一样。
据了解,武汉公积金中心大力推进“跨省通办”,此前已探索推出“全程网办”“代收代办”等模式。而“两地联办”是“跨省通办”的另一种全新尝试,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通过购房地和缴存地两地公积金中心联办,实现“一张表单、一套资料、一地申请、两地协同、一次办理”,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根本上解决了异地办理业务的职工“多地跑”“折返跑”难题。
目前,武汉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已覆盖全国所有城市,在武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全国其它城市购房,都可以通过“两地联办”方式异地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