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落户武汉的人们又迎来好消息——落户条件放宽。这应该不是第一次放宽了,所以广大青年朋友们,不趁此机会来落户,更待何时?
新城区、功能区就业创业落户
调整前:就业创业满2年
调整后:就业创业满6个月
夫妻子女随迁
调整前:有合法自有房屋
调整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中心城区夫妻随迁
调整前:结婚满5年
调整后:结婚满1年
新城区迁往中心城区
调整前:就业创业满2年
调整后:就业创业满1年
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住房条件不变
积分入户政策调整
调整前:每年集中受理一次
调整后:达到分值随时办理
同时提高社保缴纳年限等基础分值权重
引进企业员工落户接近零门槛
引进企业员工落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武汉市区级以上政府研究同意引进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且企业注册资本和纳税在本市落地;
2.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申请人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条件放宽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人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缴纳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在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随迁市内迁移门槛进一步降低
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夫妻随迁的申办户口条件,由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调整为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
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条件,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1年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均可申请落户。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