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2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从该通知中,能够得知今后湖北发展城镇住房的主要任务以及方向,对于广大市民来说,还是非常具有参考意义的。
本次《通知》是湖北省在住房发展“十三五”所取得的成绩和目前面临的问题的大背景下,为加快我省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美好居住生活的需求,根据《“十四五”国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所制定的规划。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湖北省计划新建商品住房供应面积3.5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1.5万个,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4500亿元,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00亿元,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覆盖率达60%,新建绿色建筑住宅比重100%,新建装配式住宅比重25%,同时,各城市建立住房交易管理服务平台。
截至“十三五”末,全省公租房累计开工建设51.06万套。开工改造棚户区住房119.28万套,超“十三五”规划任务9.28万套,780万棚户区居民实现“出棚进楼”。同时,《通知》指出,现阶段湖北省区域发展不均衡仍然存在、住房供应体系有待完善、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有待提升、住房监督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相关问题。
“十四五”期间,湖北省住房发展主要任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居住品质和宜居水平、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五个方面。据此,湖北省将通过建立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体系、建立住房发展规划实施机制和建立实施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三大保障措施去完善相关指标。
针对以上情况,湖北省“十四五”期间,将依照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施策、坚持系统观念,四大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通知》从总量目标、质量目标、区域目标、指标体系4个方面做了分解。
总量目标:“十四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累计供应面积约3.5亿平方米。全省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6个月内)。
质量目标:“十四五”末,提升居住品质,全省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万个,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住宅小区不同类型物业覆盖基本实现全覆盖,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提升建设品质,新建住宅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全省城镇新建住宅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100%,新建住宅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25%。健全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区域目标:按照区域湖北将分成“1主+2翼+其他市州城市”三大板块完成相关指标。1主指以武汉为核心的武汉市“1+8”城市圈,两翼指以襄阳、宜昌市作为重要引擎的“襄十随神”城市群与“宜荆荆恩”城市群,其他市州城市包括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市、仙桃、天门、潜江市。
指标体系:“十四五”期间,湖北省计划新建商品住房供应面积3.5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1.5万个,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4500亿元,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00亿元,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覆盖率达60%,新建绿色建筑住宅比重100%,新建装配式住宅比重25%,同时,各城市建立住房交易管理服务平台。
文章: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