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购房管理新政实施后,目前想要获得购房资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今天,正好借此机会和大家做一个说明,希望能够给各位提供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下方留言,或者在我们网站上查询。
1、申请条件
意向购房人必须先取得购房资格才能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开发企业应先验证意向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并进行登记和公示后,才能对其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销售房屋的情况。
2、申请方式
①可通过“武汉住保房管”公众号或市房管局网站申请购房资格认定(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资格认定,下同)。
②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或“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代为申请。
3、申请材料
申请购房资格认定应上传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影像资料。
1、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意向购房人,可通过上述方式申请购房资格认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主动向意向购房人宣传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协助或接受意向购房人委托,提交购房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意向购房人、受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3、各区房管部门应在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购房资格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以短信方式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或市房管局网站下载、打印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境外个人等申请购房资格认定的,购房资格认定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4、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反馈之日起60日内有效,意向购房人可凭有效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进行购房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资格认定结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5、意向购房人对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认定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或辖区政务中心窗口向辖区房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辖区房管部门自受理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复核(法定节假日顺延)。
6、以人才名义申请购房资格认定的,应符合我市人才购房政策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武汉住房限购范围除七个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外,还包括:
1、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2、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渝高速以北)。
3、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4、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位于武汉市谌家矶-武湖地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