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看到有不少网友在询问这个问题,那今天正好借此机会,和大家做个介绍,希望能够帮到各位。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在我们网站上进行搜索,或者通过留言告诉我们。
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向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3、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4、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之内,首付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5、在缴存城市和本市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且无影响异地贷款偿还的其他负债;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1、《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缴存城市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及近半年缴存明细;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的需填写未婚声明;
5、缴存城市及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证明;
6.、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贷款咨询→提交申请→贷款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核→银行初审→银行复审→合同签订→贷款担保→贷款发放
终审环节不超过7个工作日。
借款人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城市和本市的房屋套数及公积金贷款次数合并计算。
异地贷款额度、期限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注:借款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借款人及配偶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
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受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16家: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汉口银行、招商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湖北银行、广发银行以及其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网点。
网友:
我的户籍是武汉市新洲区,一直在广州工作,住房公积金有10年以上,现在决定回武汉买房,可以申请异地贷款吗?需要哪些相关资料?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公中规﹝2020﹞2号)相关规定,因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个贷率超过85%,自2020年10月22日起暂停办理除湖北省内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您目前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暂不能办理我市的异地公积金贷款。
网友:
本人武汉集体户口只有武汉江夏区的一套商品房,名下再无其他房产。2019年以前在武汉工作,有武汉公积金账户,2019年后转到咸宁工作,武汉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咸宁市缴存公积金,且已连续缴满6个月。本人征信无不良记录,且有稳定经济收入,拥有还款能力,能否申请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目前我市的异地公积金贷款仅限于户籍为武汉市的异地缴存职工(缴存地为湖北省内及长江中游合作城市),且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贷款。